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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学籍科 | 发布日期:2016-09-07

各学院及2015级学生:

    根据我校《关于印发<关于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华电校教(2008)20号(2013年8月修订)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 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 转专业条件

    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品德优良,成绩突出,在第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。第一年级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在80分及以上、且专业排名在前15%以内的优秀本科生。

   (1) 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前3%(含)以内者,可以在本校区范围内申请转专业。

   (2) 学分绩排名在专业3%(不含)~15%(含)者,可以在本院系范围内申请转专业。

    2.学生确有特长、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,经个人申请,所在院系推荐,拟转入院系考核同意,学校批准后可以转入申请专业学习。

    3.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,经个人申请,所在院系确认、拟转入院系同意、学校批准后,可以转专业或专业方向。

    4.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艺术、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,保送生(外语类专业)的学生只能转外语类专业。

二 转专业办理程序:  

    1.拟转专业学生应该在有关教师指导下,详细了解原专业和拟转专业教学计划,并参考“2015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”申报转专业志愿。学生从网上下载并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打印第一学年成绩单,将材料交到学生现所在院系,经所在院系核定、填写意见后报教务处,此工作于9月14日前完成。

    2.9月20日,教务处汇总学生申请材料,将材料转至相关院系,协同接收院系商定面试时间,并通知到有关同学。

    3.9月22日开始,接收院系通过面试,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,确定学生是否适合转入该专业。于9月25日交至教务处。

    4.教务处收集各院系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,最后确定2015级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,无任何疑义后,学生于9月30日前办理转专业学籍变动手续。

见相关附件: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  务  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○一六年九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