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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级“卓越计划”工程实践型试点班选拔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5-05

根据《华北电力大学实施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工作方案》(华电校教〔2011〕3号)有关要求,学校将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能源与动力工程、核工程与核技术、工商管理四个专业分别举办2013级“卓越计划”工程实践型试点班。除“工商管理”专业整建制转为“卓越计划”试点班外,其他三个专业分别进行选拔,每班人数30人。为了做好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报名条件

1、选拔范围是具有我校13级“试点班”本专业学籍的学生,留级、试读学生不在此范围。

2、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、校规处分。

3、学习成绩优良,没有过不及格课程。

4、学院可根据各自的卓越实践班情况增设相关条件。

二、选拔程序

1、宣讲会

为便于学生了解并积极参与“卓越计划”,请相关院系负责组织开展宣讲会,聘请专家讲解教育部和我校“卓越计划”有关政策。

2、学生申请

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,有关院系派专人负责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,登记并统计学生报名信息。

3、条件审核

相关院系根据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综合表现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确定复试学生名单。

4、组织复试

相关院系组织专家组,进行测试(面试或笔试),以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学生名单。

5、名单确定

各相关学院应于2014年5月23日前完成选拔工作,并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办公室提交学生名单。录取名单经过公示和学校认定后予以公布。录取学生转入相关班级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5月5日